各镇街教育学区、市属各学校:
2020年度潍坊市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通过人员已进行公示(附件),现就公示工作具体要求如下:
1、各高级评审通过人员所在任教学校须张贴公示表公示,公示表注明公示时间(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10日)、举报电话、通过人员基本信息,加盖学校公章。
2、对公示情况,必须公示到所有人。本人须仔细核对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、任教学科、单位(与公章一致)等信息,与公示名单不一致的信息,请单位汇总盖章上报。
公示结束后,网站公示、公示照片等单位务必存好档备查。未申请更正的信息一律按公示表出文件,以后不再进行处理。
2021年起不再印发任何职称资格证书,全部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生成的二维码电子证书。
2021年4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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